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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消防职责消除重大火患 政府将约谈
发布时间:2013-10-23 9:01:10

日前,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麦教猛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一届4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惠州市消防安全工作约谈督办制度》(以下简称“约谈督办制度”)。根据《约谈督办制度》,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较大影响火灾事故、未及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未完成重大消防专项工作等情形,上级人民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对下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依照制度进行约谈,并视情况进行专项督办。

会议指出,消防安全工作约谈督办制度是促进政府、部门、社区消防监管责任的落实,完善全市消防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的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工作约谈督办制度,促进全市和谐、稳定发展。

会议强调,约谈督办遵循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主持对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政府、中央或省在惠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市属生产经营单位、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约谈,并实施专项督办。约谈内容包括对发生火灾事故的约谈,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的约谈,对重大消防专项工作的约谈等。约谈一般以召开谈话会的形式进行,由约谈小组长主持,按约谈准备、召开约谈会、形成约谈文件、落实反馈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约谈督办制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要在近期开展一次全市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等场所为排查治理重点,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抓好消防责任和制度落实。认真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努力实现消防“网格化”管理。同时,严格执行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单位逐一挂牌、警示,并按照《约谈督办制度》要求,实行约谈分级,规范约谈程序,严格约谈责任。三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要定期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意识。(吴亮亮 李石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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