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咸阳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四年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发[2014]5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机构充分认识发展消防事业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推动全市社会消防事业跨越式发展,全面提升城乡火灾防控和灾害事故应对处置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了2014-2017年全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领导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达到规定标准、基本达到发展要求”的总目标,提出了大力实施“四年提升计划”,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投入3亿元新建11个消防站,购置68辆消防车,全面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促进消防事业跨越式发展。一是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城市建设规模,组织对原有的《咸阳市消防规划》(2004-2020)进行修编,以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消防站建设。全市计划投入1.45亿元,建成11个消防站。其中:中心城区建成1个特勤消防站、3个一级消防站、3个二级消防站共7个消防站;兴平市、彬县建成特勤消防站,三原、武功县建成一级消防站。同时,督促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咸阳商业储备油库等大型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成9个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是加强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配置。全市计划投入1.66亿元,购置68辆消防车和一批高精尖器材装备,其中:市本级投入0.7亿元,购置28辆消防车和器材装备;县级投入0.96亿元,购置、更新40辆消防车和器材装备。四是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2014年,市区消火栓完成应建数的60%以上;2015年以后,严格按照新修编的咸阳市消防规划进行设置,确保新区建设、道路改造消火栓建设与自来水管道铺设同步实施。五是加强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工作。2014年依托劳务中介机构,招聘录用合同制消防员45名,2015年以后按照省市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分年度落实。合同制消防员征招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劳务中介机构组织派遣、公安消防部门管理使用的原则组织实施。六是加强消防业务经费投入。2014年,全市消防业务经费财政预算基数达到1905万元,到2017年,全市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全面达到国家标准。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消防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消防事业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必将直到巨大的促进作用。(朱磐 赵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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