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

0515-88598119

政策法规首页 > 政策法规

长沙市出台管理办法 消防站缺警力可公开招录
发布时间:2014-3-21 8:38:53

当城市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执勤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可通过招录专职消防员补充,以缓解长沙市消防现役警力不足的现状。记者昨日从市政府了解到,《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将自2014年4月11日起执行。

城市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执勤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通过招录专职消防员补充。专职消防员的招录计划由市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专职消防员的招录对象为18至25周岁、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退役军人和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

专职消防员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此外,市公安消防机构还要参照现役消防队员标准,为专职消防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长沙晚报 记者 石月)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没有了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