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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出台《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4-1 8:41:53

为切实发挥消防控制室的“心脏”作用,及早发现火情和扑灭初期火灾,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黑龙江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出台了《牡丹江市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单位、场所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工作职责、消防应急预案、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表等规章制度。

统一规范物品图版。规范各单位、场所消防控制室安全出口、桌椅、电脑、对讲机、报警电话、电气线路、消防标识等设置;按标准设置“六图一表一说明”,即:建(构)筑物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设备操作使用流程图、消防设施一览表、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在醒目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规章制度、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自动消防设施远程联网证等相关材料。

严格管理保障待遇。实行“五个禁止”确保消防控制室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即禁止设置床铺、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堆放杂物、禁止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各单位、场所应确定消防控制室负责人,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值班总人数不少于6人,每班不应少于2人,每班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值班人员应身体健康、统一着装,佩戴胸卡,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能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要求熟练操作,能熟练、按时开展户籍化工作。值班人员工资不低于1800元/月,用人单位要为其缴纳各类保险并保障每年至少为其体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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