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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政府与各县签订《责任书》加强消防工作
发布时间:2014-4-9 9:44:33

近日,龙岩市政府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龙岩市2014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促进各项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上,各县(市、区)政府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以及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内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每半年开展1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和综合研判,向本级政府报告并提议,系统、部门、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消防责任,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部门100%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各级政府根据工作落实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并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地区和单位,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快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审批和落实,完成总体规划的乡镇100%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100%完成审批,抓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100%的镇、50%的乡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街道乡镇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城区街道乡镇消防站经费保障不少于6万元,其他乡镇的不少于4万元,确保11月底前全市80%乡镇街道网格化工作达标。同时,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完成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年度招收任务。

在提升社会火灾防控上,持续推进“清剿火患” 战役,紧抓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多产权、多业主建筑等重点场所,部署开展两次以上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并抓好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整改,确保年底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100%销案;同时,全面推进应急救援体制建设,建立 “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公共突发事故抢险救援体制和联动机制,加强轻型地震救援队伍建设。加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力度,适时召开应急救援联席会议,举行跨区域、多力量联合实战演练。

在全民消防宣传上,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构建政府部门宣传合力,深化社会化消防宣传,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组织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按照标准建成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100%持证上岗,并在上半年完成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至少1次消防安全培训的目标。(蔡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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