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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政府印发《通知》部署消防水源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4-4-11 11:11:32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的通知》(宁政发〔2014〕1号)文件精神,推进固原市移民安置点消防水源建设和消防器材配备进度,近日,宁夏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移民安置点消防水源建设及消防器材配备推进方案的通知》(固政办发〔2014〕15号),部署解决移民安置点消防水源建设等问题,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消防工作的整体发展。

为确保移民安置点消防水源建设和消防器材配备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了以赵旭辉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伦、市公安局副局长邓全福为副组长,各县(区)人民政府主管消防工作的副县(区)长,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各县(区)消防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通知》还要求: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扎实推进工作落实;要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实地调研,制定建设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并对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代建立 王浩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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