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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政府发布《春季大风天防火安全通告》
发布时间:2014-4-19 9:39:42

近期,黑龙江黑河地区陆续出现大风天气,风干物燥,火灾防控形势严峻4月16日,黑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春季大风天防火安全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实施大风天禁火,提示市民注意大风天防火,严防大风天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告》指出,凡五级以上大风天,全市城区要拉响禁火警报,一长声为禁止用火警报,时长1分钟;三短声为解除警报,间隔20秒;地市、县市电视台发布大风天气预警提示。

《通告》内容包括,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在耐火等级较低的棚户区、连脊房住宅区,木材、秸杆、粮食等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堆场、堆垛周围使用明火作业或焚烧物品;严禁在室外使用明火做饭、烧烤及各类野炊活动;严禁在室外乱丢烟头等各类火种;严禁乱倒炉灰、玩火、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田间地头烧荒及烧灰积肥。

《通知》要求,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要开展大风天防火检查,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的,一律依法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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