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政府近日颁布了《青岛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从责任主体、火灾预防、监督管理、消防应急、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作为大城市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该办法共7章91条,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政府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业主自防自救的原则,构建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全覆盖的主体责任体系。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资金落实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超百米建筑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每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办法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共设定处罚34条;对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以上限直接进行引用;新增了19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相关行政处罚规定。 (消防周刊 宋冠之 李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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