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宁夏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确定《石嘴山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于6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次《石嘴山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是首部由消防部门起草,多部门联合审定通过的第一部地方性管理办法。此项办法自2013年底开始起草编撰,于2014年初多次征集市发改委、规划部门、建设部门、财政部门、交通部门、城管部门以及星瀚集团供水等部门和企业单位意见,不断完善内容,并报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审查修改稿。2014年3月26日,石嘴山市市长王永耀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石嘴山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时至今日,在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全面肯定和大力支持下,《石嘴山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历经5个多月时间,以政府规章形式正式颁布实施。
下一步,石嘴山市消防支队将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全市公共消火栓完好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客观的普查,进一步确定全市公共消火栓欠账补建项目,以报告形势书面向市政府进行情况说明,由政府牵头,按照《办法》内容,联动《办法》涉及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推进公共消火栓建设工作,快速实现石嘴山市公共消火栓规范化管理,为全市消防安全奠定坚实基础。(李鑫 彭奕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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