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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3-4-21

严格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七严禁”

01

严禁违规安装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02

严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夹芯板装修、隔断。

03

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04

严禁在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05

严禁损坏、挪用、圈占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06

严禁违规设置人员住宿。

07

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

“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五会六必须”工作要求:
“五会”
01

会检查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及安全疏散等方面的火灾隐患。

02

会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03

会报119火警。

04

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05

会使用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施、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六必须”
01

必须知道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火灾危险性。

02

必须在营业期间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03

必须每月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04

必须每日在营业前、营业中、营业后等时段进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05

必须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日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06

必须严格火源、电源、气源管理,在营业结束后采取关闭或其他管控措施。



火灾事故教训要牢记,日常巡查检查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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